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学校首页

教学科研
教学通知 首页 > 教学科研 > 教学通知 > 正文

外国语分院关于201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实习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1点击量:

各位导师:

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发现问题,加强管理,分院现决定对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2017届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材料。

二、检查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4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4月10日~16日):学生自查阶段

学生需按照东方学院相关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文件的精神,特别是认真对照外国语分院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实习的相关工作安排,及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实习的相关材料, 并将论文撰写和实习进展情况及时与导师做好交流,做好毕业论文撰写和毕业实习手册的填写工作。

(二)第二阶段(4月17日~23日):指导教师检查阶段

1、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端正学风、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教育。

2、指导教师应根据外国语分院对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有关规定与要求对所指导学生的进行质量检查,包括论文的选题、开题质量,论文撰写工作等完成情况,以及毕业实习的开展情况等。对学生毕业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修改意见。

3、教师在检查完成后,填写《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附件1)和《2017届毕业实习中期检查表》(附件2)以及2017 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分析登记表(附件3)。对于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任务或不认真接受老师指导指导的学生情况,请如实报到分院。

(三)第三阶段(4月24日~4月30日):分院检查阶段

我们分院将组织力量对毕业论文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抽查,对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请各位指导老师精心指导和督促学生的学术规范,按时完成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切实提高东方学院2017届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工作的质量。

三、最后请各位老师注意根据毕业论文工作安排,5月2日前要交论文定稿,如果不能及时上交论文定稿,将会影响查重。

外国语分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