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德育记实量化考核办法》浙财大东【2023】129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2023】120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审查,学院审核,现将外国语学院21、22、23级学生各班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德育成绩、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27日。公示期间一律不接受任何补交材料和更换加分项目,公示期结束后一律不接受任何修改。
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7j-504)反映,联系人 王老师:18967391296 夏同学:15757218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