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浙财大东〔2015〕118号、浙财大东〔2015〕119号文件,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核查,分院审核,现将外国语分院13、14、15级学生各班2015-2016学年综合测评量化考核成绩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6年10月18日—20日。
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分院学生工作办公室(7J-504)反映,办公电话:0573-87571226,董同学(15958351726)。
外国语分院
2016年10月18日
附件:外国语分院2015-2016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汇总(审定版).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