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德育记实量化考核暂行办法》浙财大东〔2015〕118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核查,分院审核,现将外国语分院13、14、15、16级学生各班2016-2017学期第1学期德育考核成绩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7年3月29日—31日12点半。公示期间一律不接受任何补交材料与更换加分项目,公示期结束后一律不接受任何修改。
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分院学生工作办公室(7J-504)反映,办公电话:0573-87571226,董同学(17742085616),潘同学(15888306892)
附件:外国语分院2016-2017第一学期德育考核公示.zip
外国语分院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