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分院14级英语专业各班:
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英语专业口试办公室通知,2016年度英语专业四级口语考试定于2016年5月14日8:30进行。为确保本次考试规范、有序的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于5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二、考试地点
本次考试设在东方学院2号实验楼406(S2-406)。
三、人员安排
主 考:刘中文、曹道根、许凌春
工作人员:田宇广
机房管理:朱佳立、冯杰
监考教师:商伟霞、王玉茹
四、考生注意事项
学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按考试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届时不参加考试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考试时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如有违纪,将按《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考生不得将手机、PDA、笔记本电脑、电子词典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
五、监考注意事项
监考人员须提前半小时到位,考场负责老师请到东方学院行政楼A105领取试题,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考生进入考场后,须认真核对考生的证件,并敦促和监督考生将自带的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清点考生人数。
教务管理部
外国语分院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