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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总监考、巡考安排

发布日期:2015-01-06点击量:

考试时间

总监考

姓名

巡考1

姓名

巡考2

姓名

巡考3

姓名

17

(周三)

院领导

王金安

体育

鸿

会计

督导组

吴欢超

18

(周四)

院领导

何淑贞

学工

方志勇

工商

林骁邦

督导组

盛超明

19

(周

院领导

伏晓红

学工

学工

叶城均

督导组

陈国顺

112

(周一)

院领导

外语

曹道根

信息

姚建荣

督导组

洪耀忠

113

(周二)

院领导

现教

金伟林

法政

邵培樟

督导组

赵怡燕

114

(周三)

院领导

黄董良

教务

林松洁

金融

黄文平

督导组

董永茂

115

(周四)

院领导

王记清

人文

财税

张雪平

督导组

王书东

116

(周五)

院领导

教务

刘中文

——

——

督导组

赵振春

考试时间:0900-1100 (上午一场)

1200-1400 1430-1630 (下午两场)

注:1、请巡考在开考前15分钟到考务办公室(行政楼A103西)领取考场安排表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

2巡考人员若有变动,请提早一天告知考务办公室,联系电话:87571295,手机:18967378705

教务管理部

201516

总监考职责

一、课程期末考核实行总监考负责制,总监考应对各试场的考试秩序负责。

二、解决巡考人员解决不了的问题。

三、对违反考场规则的事件进行及时核实、处理。

四、因特殊原因需延长考试时间,十五分钟以内的,由总监考决定,并报教务管理部(87871295);十五分钟以上的,由教务管理部决定,并在考场纪要中记录。

五、考试完毕后,认真审核巡考人员填写的记录表,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总监考情况记录表》,签名后交考务办公室(行政楼A103西

巡 考 职 责

一、巡考时间在开考前10分钟至考试结束。

二、考试开始前着重巡视各考场的考前准备工作,包括监考人员是否及时到位、是否存在私自替换监考人员的现象、考场清场是否彻底、学生是否按规定就座等。对考试准备不规范的考场,应敦促监考人员及时更正。

三、开考至考试结束,深入考场进行巡回检查,重点巡视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包括监考人员是否站立监考,是否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玩手机、谈笑、聊天、睡觉、批阅试卷等),以及考场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监考报告。

四、考试结束后,按要求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签名后交考务办公室(行政楼A103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