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通〔2014〕184 号
双专业相关各分院、双专业学生各班:
我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双专业课程免修申请将通过双专业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为确保双专业免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修申请时间
2014年12月29日08:30 — 2015年1月5日16:00,与双专业选课同时进行。
错过此次免修时间的同学,下学期开学后前两周系统仍会开放免修。
二、免修申请地点
任何一台可以登录教务内网的计算机(寝室可以使用vpn登陆)
三、操作流程
详见附件《双专业网上选课、免修操作说明》。务必仔细阅读,避免操作失误!
四、注意事项
1.课程名称、内容、学分、性质、考核方式相同的课程可以相互免修。
2.课程名称、内容和考核方式相同的课程,实行就高原则,学分高的课程可以免修学分低的课程,必修课可以免修选修课程。
3.课程名称相同、性质相同,但已修课程学分低于免修课程教学方案要求1个学分(含)以内,若已修课程绩点大于或等于4.0(课程成绩大于或等于85分),则可以免修该课程。
4.课程内容要求相近但课程名称不同的免修,需经课程所在分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免修,原则上选修课程不能免修必修课程,学分少的课程不能免修学分多的课程。历年双专业课程名称不同可免修课程汇总,见下表:
一专已修课程 |
双专免修课程 |
微观经济学(3学分)+宏观经济学(3学分) |
宏微观经济学(5学分) |
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学分)+经济法(3学分) |
法律基础与经济法(4学分) |
会计学(4学分) |
基础会计(3学分) |
5.双专业课程不能免修一专业课程。
6.双专业最高免修学分为18分(30%*60分)。
7.一专业必修课程开课学期在双专业要申请免修课程之后的,在双专业开课学期先申请课程免修,待一专业课程通过后会认定免修。
8.双专业所在分院应做好双专业学生免修指导,尤其是2013级双专业学生的双专业课程免修指导。
9.教务管理部联系人:何老师,87571292,行政楼A103东。
教务管理部
2014年12月26日
网上免修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