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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学院2013届毕业生毕业前重修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07点击量:

各分院、2013届毕业生各班: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13届毕业前重修考试定于20135月上旬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毕业前重修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13422013410

22013届毕业生应首先登录东方教务系统,查询自己目前尚未通过的课程科目及学分,并到学生所在分院辅导员处进行报名,务必签字确认考试科目与学分,若无本人亲笔签字,将视为自动放弃毕业前重修考试资格。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返校报名签字者,可书面委托同学代为报名,并向辅导员提交委托证明,委托书中须写明考试课程名称与学分。

3)毕业前重修考试课程学生名单(见附件),各分院辅导员老师可下载查阅。学生可登陆东方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查询个人成绩,如有出入,请及时与各分院联系。

二、考试时间

学院已在前期为09级学生多次开设重修课程,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浙财院东【200844号),本学期只安排毕业前重修考试,希望相关同学自行认真备考。毕业前重修考试时间暂定于201357201359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考试用教材将在东方学院教务内网公布。

三、其它教学环节补考方式

学年论文和阶段实习不及格的学生请与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03杨老师,0573-87571292)联系。

体育课程补考和体质健康测试补测安排,另行通知。

四、命题与阅卷要求

请各分院认真做好相关课程试卷的命题工作(试卷的格式参照东方学院期末考试试卷格式),并指定考试用教材。各课程的考试用教材于416日前EXCEL格式报东方学院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05田宇广老师(手机短号:9208705),办公电话:0573-87571295),考试试卷于423日前交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03老师处)。试卷命题及阅卷费用参照校本部标准执行。

五、考务工作要求

本次考试将严格执行《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考场规则》,狠抓考场考试纪律,考试期间实行总监考和巡考制度,对监考教师履责、考试纪律等情况进行巡查,考场实行监考人员负责制,监考人员对考场的考试纪律负责,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附件:毕业前重修考试课程及学生名单

教务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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