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及学院《关于开展我院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副高级专业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考核推荐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考核推荐组和监督组构成
考核推荐组
组长:张友文
成员:施建刚 田希波 吴蓉斌 李克莉
监督组
组长:冯芳 成员:赵红英 孙 棋
二、考核推荐对象
申报副高级专业教师系列:陈月汀
三、会议程序
1.组长宣读《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纪律守则》;
2.听取本组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资格审核情况汇报;
3.对本组申报人员及其申报成果进行审议;
4.对本组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织答辩;
(1)个人陈述。主要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成绩、今后工作设想等。申报人员须PPT进行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
(2)答辩。考核推荐组就申报人员陈述内容进行提问。
5.对本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进行评议表决和排序;
6.宣布表决结果情况,形成考核推荐组评议意见。
四、考核推荐组投票规则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投票规则
1.参加会议评委数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才为有效,未出席会议的评委不得补投票或委托投票。
2.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并结合量化打分。
3.选票设“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个选项。
凡选“同意”或“不同意”的须同时进行量化打分。分值满分100分,“同意”推荐的要求打分在60分(含)以上,“不同意”推荐的要求打分在60分以下,投“弃权”票的不进行量化打分。参评人员的量化评分为有效计分票(即不含弃权票)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4.申报人员获得的“同意”票数超过实到评委数的三分之二(含)时,则获得推荐资格。如获得的“同意”票数不到实到评委数的三分之二的,则失去推荐资格。
5.对于获得推荐资格的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根据申报人员所获得的“同意”票数进行排序;如申报人员所获得“同意”票数相同时,则参考其获得“不同意”票数,“不同意”票数少的排序为先,如获得“不同意”票数相同时,则按量化评分结果来确定先后顺序,不得作并列排名。
五、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月2日(周四)下午13点-14点
地点:7J-203
外国语学院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