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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清明年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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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
教职工: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学生:4月7日(星期日)上星期五的课。放假调休期间,双专业同学4月6日(星期六)、4月5日(星期五)分别上原来双专业周六和周日的课程。
特此通知。
党 院 办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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