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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国语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助学金资助资格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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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学生: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助学金实施办法》(浙财大东〔2024〕172号),经前期申报、材料审核,现就我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奖助学金资助资格予以公示:

序号

姓名

班级

申请类型

1

李珂珂

22日语2班

长期项目奖助学金B类

2

赵慧芳

22日语2班

短期项目奖助学金B类

3

林 远

21日语2班

长期项目奖助学金B类

4

彭彤彤

22英语2班

短期项目奖助学金A类

5

李珂珂

22日语2班

出国语言考试奖助学金

6

徐治焌

22日语1班

出国语言考试奖助学金

7

周 娴

22日语2班

出国语言考试奖助学金

8

王 洁

22日语2班

出国语言考试奖助学金

9

周昕睿

22日语1班

出国语言考试奖助学金

10

徐逸群

22日语1班

出国语言考试奖助学金

11

赵慧芳

22日语2班

出国语言考试奖助学金

12

吕 垚

22日语2班

出国语言考试奖助学金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2日

受理部门:外国语学院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受理部门提出。经部门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部门、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573-87571224。

外国语学院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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