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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浙财大东〔2020〕109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审查,二级学院审核,现将外国语学院20、21、22级学生各班2022-2023学年荣誉称号获奖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3日。公示期结束后一律不接受任何修改。
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7j-504)反映,联系人 顾老师:0573-8757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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