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关于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学生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助学金对象与申请条件的要求,经分院研究审核,以下64名同学获得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现将初审名单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王路果、王泽华、李慧星、王佳美、易晶、潘香英、莫安桦、周方锦、王丽萍、唐丹、毛滢莹、任思佳、王璇、李婷、高丽娜、张欣怡、张明轩、章沛瑶、程霞、王诗雯、王洁、黄于夕、罗婷、毛玉洁、唐宏俊、叶桢桢、胡雨欣、裘定怡、毛妙、亓欣雨、徐凡、陈烨婷、王梦怡、黄振佳、范玮璇、徐雨婷、徐萌、谢敏、陈佳茹、郑冬梅、朱文靖、王丽颖、李海娅、汪俊凯、胡雨琪、胡竹文、朱芙蓉、王光英、杨磊、许杏妍、田如瑾、陈远芬、李玉洁、杨疏旗、王艺霏、邓恩惠、丁李佳、陈杏冉、郭月婷、张宇、张蓉、徐颖、林婷慧、林心如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11月11日。 若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73-87571226(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