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德育记实量化考核暂行办法》浙财大东〔2017〕116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核查,分院审核,现将外国语分院16、17、18级学生各班2018-2019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9年9月29日—10月1日。公示期间一律不接受任何补交材料与更换加分项目,公示期结束后一律不接受任何修改。
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分院学生工作办公室(7J-504)反映,办公电话:0573-87571226,何同学(18958485883)
外国语分院
2019年9月29日
德育考核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