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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国语学院2020-2021-1学年《专业综合实训》 时间和场地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3点击量:

2017级英语专业、2019级英语C1、2020级英语C1各班:

为了提高我院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2017级英语专业、2019级英语C1、2020级英语C1培养方案中设置了《专业综合实训》作为实践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实训安排在2020-2021学年第1学期进行,一轮计划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训期间相关课程的教学计划相应减少1周。具体项目方案等详见附件1-4。现将实训时间和场地安排通知如下:

2017级英语《专业综合实训(模联大会)》授课轮次和对象安排

序号

授课对象

人数

实训周次

实训场地

第一轮

2017级英语专业

26人

第2周(9月21日—25日)

J7-407

模联会议室


2017级英语、2019级英语C1、2020级英语C1《专业综合实训(商务谈判)》

授课轮次和对象安排

序号

授课对象

人数

实训周次

实训场地

第一轮

2017级英语专业、2019级英语C1、2020级英语C1

39人

第2周(9月23日—27日)

J7-404

商务谈判室


2017级英语《专业综合实训(跨境电商)》授课轮次和对象安排

序号

授课对象

人数

实训周次

实训场地

第一轮

2017级英语专业

34人

第5周(10月12日—16日)

J7-303

智慧学习中心教室




2017级英语、2019级英语C1《专业综合实训(英语教育与培训)》

授课轮次和对象安排

序号

授课对象

人数

实训周次

实训场地

第一轮

2017级英语专业

25人

第2周(9月21日—25日)

J7-520

第二轮

2019级英语C1

25人

第5周(10月12日—16日)

J7-404

商务谈判室


《专业综合实训》是专业实践的重要环节,全体学生应全程参与、团队合作完成,严格执行《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课程考核办法》(浙财院东〔2011〕96号)、《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学生考勤细则》(浙财院东教〔2006〕11号)等相关规定。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级《专业综合实训(模拟联合国)》具体方案.doc

      附件2:2017级《专业综合实训(商务谈判)》具体方案.doc

      附件3:2017级《专业综合实训(跨境电商)》具体方案.doc

      附件4:2017级《专业综合实训(英语教育与培训)》具体方案.doc

      附件5:2020-2021-1学年英语专业《专业综合实训》学生名单.xls

      附件6:2017级英语专业《专业综合实训》跨境电子商务实训安排表.xlsx



外国语学院

2020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