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院东教通[2013]13号
各分院、学生各班:
现将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缓补考名单予以公示,上学期必修课程正考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可参加本次补考;凡旷考、考试违纪、取消考试资格和重修不及格者,皆不予安排补考;上学期按要求申请缓考且符合条件者,可以参加本次缓考。
相关学生应及时核对本人缓补考信息,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到各分院教学主管处,周三(2月27日)中午12:00前以分院为单位书面反馈至教务管理部行政楼A105,联系电话87571295。
本次缓补考考试安排将在名单核对结束后另行通知公布,希望相关同学及时关注东方学院教务网站,并相互转告。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缓补考名单
教务管理部
201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