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院东教通[2013]15号
各分院、2012级学生:
为做好2012级转专业补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补报的条件
符合《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院东[2008]39号文件,以下简称《办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2012级学生。
二、转专业补报范围
见附件。
三、转专业人数
根据《办法》第三条,申请转出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同年级学生人数的30%。
四、申请时间与提供材料
1、申请补报转专业的学生,需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教务内网-下载中心-学籍管理类下载),并将表格交到行政楼A107办公室,申请时间为2013年2月27日9:00到14:00。
2、逾期不予补报。
东方学院教务部
2013年2月26日
补报专业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