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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补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27点击量:

浙财院东教通[2013]15

各分院、2012级学生:

为做好2012级转专业补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补报的条件

符合《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浙财院东[2008]39号文件,以下简称《办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2012级学生。

二、转专业补报范围

见附件。

三、转专业人数

根据《办法》第三条,申请转出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同年级学生人数的30%

四、申请时间与提供材料

1、申请补报转专业的学生,需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教务内网-下载中心-学籍管理类下载),并将表格交到行政楼A107办公室,申请时间为20132279001400

2、逾期不予补报。

东方学院教务部

2013226

补报专业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