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2014〕69号
各分院 、部门:
2013年度我院立项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项、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5项、院级第二批教学研究重大课题3项(多平台协同培养机制研究专项)、院级第二批教学研究重点课题15项(课堂教学改革专项)。为有效推进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保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质量,及时总结成果,做好省教育厅相关项目的抽查、并为下一批省级项目的申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对以上四类25个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名单见附件1。
一、检查依据和标准
1.立项时的申请书。
2.《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对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的通知》(浙教高教〔2006〕157号,附件2)。
3.《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院级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浙财院东教[2010]46号)。
二、检查办法和程序
1. 结合《关于定期开展主题教学研讨活动的通知》(浙财大东教〔2014〕53号)通知,各分院组织进行专题教学研讨和课堂教学观摩与诊断活动。
2. 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学改革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3,以下简称《进展情况表》)。
3. 分院检查。各项目负责人在分院进行项目进展情况汇报,组织教师现场观摩学习相关课程的课堂教学活动。各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根据项目立项申报书的安排与进度,对其研究进展、实施情况、已有成果或课堂教学改革成效等情况进行检查,组织检查后在《进展情况表》中签署意见并由分管教学领导签字盖部门章。
4. 学院检查
(1)学院组织对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院级重大教学改革项目进行检查。安排11月14日开展以上10个项目的汇报交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省、院两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进行课堂教学改革现场观摩检查。由项目负责人在第10-12周内选择一次开放课堂教学观摩检查的时间(附件4),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观摩检查。
三、其它相关工作
请各部门做好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档案的整理与归档工作。将检查过程中的各类文件、文字、图片、视频等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并编制检查档案目录(附件5)。
四、材料上报要求
课堂教学观摩检查时间表(附件4)电子版于11月7日前上报。《进展情况表》(附件3)与检查档案目录(附件5)纸质稿一式两份(均附电子版),同检查档案资料电子版于11月30日前送交教务管理部A103东办公室。
教务管理部
2014年10月27日
附件1:项目检查名单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对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的通知》
附件3:进展情况表
附件4:课堂教学观摩时间表
附件5:检查档案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