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大东教〔2014〕47号
各分院(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共基础课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浙财东〔2010〕163号)文件精神,推动公共基础课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大学英语>分级教学规定》(浙财东〔2012〕79号)文件规定,2013级艺术类学生参加2014年6月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者(≥425分)或者参加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成绩合格者(≥60分)视为提早达到艺术类专业本科英语教学要求。现同意陈兆奕等4名同学免修《大学英语(2)》和《大学英语(3)》课程(具体名单见附件)。
后继课程学习安排如下:
1.以上学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者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成绩合格,视为提前达到本专业英语教学要求,可修读学院开设的外语类选修课或其他选修课程;
2.所缺学分可以在后续学期分别补修完成;
3.学院鼓励相关学生在公共选修拓展模块选择英语类选修课进行深入学习,或选择感兴趣的其他公共选修课、有选修课程基础的学科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进行学习;
4.在后续学期中,对于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本专业选修课程学习的基础上,亦可申请跨专业修读感兴趣的专业选修课。
特此通知。
教务管理部
2014年9月11日
附件:
同意免修《大学英语(2)》和《大学英语(3)》学生名单
1321010121 |
13视觉传达1 |
陈兆奕 |
大学英语(2)、大学英语(3) |
2014年6月通过 |
1321010103 |
13视觉传达1 |
黄盈 |
大学英语(2)、大学英语(3) |
2014年6月通过 |
1321010111 |
13视觉传达1 |
王雅诗 |
大学英语(2)、大学英语(3) |
2014年6月通过 |
1321010101 |
13视觉传达1 |
胡思思 |
大学英语(2)、大学英语(3) |
2014年6月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