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学校首页

教学科研
考试管理 首页 > 教学科研 > 考试管理 > 正文

关于做好2010年下半年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14点击量:

浙财院东教通[2010]68号


各二级分院(部):
根据浙江省考试院2010年下半年浙江省国家大学英语考试组考会议精神,学校各分院(部)需对2010年下半年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相关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监考教师监考培训,抓好考生考风考纪。
一、考试时间地点

级 别

代码

考试时间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33005

12月18日上午09:00-11:20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33005

12月18日下午15:00-17:20

二、考试打铃时间

级 别

打铃时间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09:00

09:40

09:55

10:00

11:20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15:00

15:40

15:55

16:00

17:20

三、东方学院2010年下半年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安排:
附件1: 东方学院2010年下半年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安排—(长安校区)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xls
附件2: 东方学院2010年下半年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6安排—(长安校区)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xls
附件3: 东方学院2010年下半年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安排—(下沙校区)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xls
四、考生须知
1、考生进入考场时间:上午08:45,下午14:45。上午09:00(下午15:00)后禁止入场。
2、听力采用学校电台播音,下沙校区频率为调频FM72.8兆赫,长安校区频率为调频FM73兆赫,请考生自备接收器(CET4和CET6的听力开始时间分别为10:00和16:00)。
3、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学生证(携带身份证的,须有所在分院开具的证明
准时参加考试,否则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生请自备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橡皮擦等(不可使用圆珠笔),严禁在考试中使用涂改液和胶带纸,特别是答题卡上使用。
4、考生在考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严禁携带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各种无线通信工具等,考生中途不得离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5、请考生在考试前认真学习《考场规则》和《考生守则》。
五、监考事项
1、监考人员名字前带*的为考场负责人,须在考前45分钟到指定的发卷地点(长安校区J3-202)领取考试试题材料,其他监考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考场。所有监考人员需在8:00准时在J3-202参加考前培训。
2监考人员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在考试前对考场进行彻底清场,考前在黑板上写明以下内容: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学校代码(四、六级:33005;三级:23005)、校区代码(1)、考场号、学校调频(FM73兆赫)、相关注意事项(如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考试中途不准离场等), 监考过程中,手机须关机。
3、请监考人员(特别是考场负责人)仔细看下各级的监考员操作规程,并熟悉整个监考工作流程。缺考考生,除在考场记录单上记录有关信息外,还须在缺考考生的试卷(或试题册)和答题卡的姓名栏上填写姓名。另外,CET4、6要求填涂考生准考证号最后2位。
5、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须按要求认真整理(CET4 、6:答题卡1、答题卡2和试题册),防止出现试卷少收、错装、漏装等现象。整理好后立即带到指定的回卷地点,经考务工作人员清点核查无误后方能离开。
6、CET4和CET6的试卷(或试题册)和答题卡整理顺序,按准考证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整理,缺考考生的放在原考号位置。
7、请外国语学院监考人员务必自带接收器。
六、考试人员安排

具体分工

姓 名

主 考

钟晓敏、黄董良

副 主 考

冯睿、金伟林、管春林

巡 视

沃健、韩玲珑、伏晓红、刘中文、李杰

考务人员

顾维青、林松洁、宣刚、赵选泽、翁淑曼、杨程佳、田宇广

播音人员

童晓波、赵加荣、王玉茹

监考人员

详见考试安排表

考试举报监督电话: 0573-87571124,手机18967378377。
七、计算机等级考试校车安排:
文华校区→长安校区

时间

车型

始发点

沿途停靠点

2010年12月18日7:00

中巴

文华校区

长安校区

2010年12月18日7:30

中巴

下沙金沙学府西门

下沙高教东区,长安校区



长安校区→文华校区

时间

车型

始发点

沿途停靠点

2010年12月18日12:45

中巴

长安校区

下沙高教东区, 金沙学府西门,文华校区

2010年12月18日18:00

中巴

长安校区

下沙高教东区, 金沙学府西门,文华校区



东方学院教务管理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