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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财大东[2017]162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规定的转专业基本条件,经学生本人申请,转出分院同意,经外国语分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面试考核,拟同意方佳等7名学生转专业(详细名单请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19年3月6日至3月8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0573-87571228,李老师。
外国语分院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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