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分院关于VWC-布希公园海外带薪实习项目学分互认方案
为配合学院的国际化人才培养战略部署,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国际交流项目,外国语分院教学委员会经集体讨论并审议通过,现就报名参加VWC-布希公园海外带薪实习项目的学分互认问题,决议如下(详见表1、表2):
表1:关于VWC-布希公园海外带薪实习项目实训、实习学分互认方案(该方案适用于2014级-2016级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学生)
英语专业 |
东方学院实训、实习 |
学分 |
境外实习 |
学分 |
城乡调查 |
1 |
VWC-布希公园海外带薪实习
(6个月) |
12 |
阶段实习 |
2 |
综合专业实训 |
1 |
创业实训 |
2 |
毕业实习 |
4 |
表2:关于VWC-布希公园海外带薪实习项目实训、实习学分互认方案(该方案适用于2017级及以后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学生)
英语专业 |
东方学院实训、实习 |
学分 |
境外实习 |
学分 |
专业实践1(阶段实习)(限选) |
2 |
VWC-布希公园海外带薪实习
(6个月) |
12 |
专业实践2(英语听力实践)(限选) |
2 |
专业综合实训(英语语音)(限选) |
1 |
专业综合实训(英语语法)(限选) |
1 |
专业综合实训(英语演讲)(限选) |
2 |
专业综合实训(模拟联合国大会、英语教育与培训、跨境电子商务、商务谈判四者选一)(限选) |
2 |
毕业实习 |
4 |
VWC-布希公园海外带薪实习项目的实习所获学分是12学分,学生可以冲抵东方学院实训、实习学分,互认学分总数不得超过12学分。学分互认只限于境外实习期间无法完成的东方学院实习、实训项目,不能抵消在学期间的实习、实训项目。
除了实习实训学分外,该项目课程所获学分为8学分,学生可以充抵培养方案中相近课程的选修课程学分,互认学分总数不得超过其项目课程获得的学分总数。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学生由于1-6学期课程门数较多,第七学期课程相对较少,建议在第七学期参与该项目。请有意向报名参与VWC-布希公园海外带薪实习项目的学生自行做好课程学习和学分修习规划,以免耽误学业。
外国语分院教学委员会
2017.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