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分院日语专业留学、境外实习项目学分互认方案
为配合学院的国际化人才培养战略部署,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国际交流项目,外国语分院教学委员会经集体讨论并审议通过,现就报名参加留学、境外实习项目的学生学分互认问题,决议如下(详见表1、表2):
表1:外国语分院日语专业留学、境外实习学生的实训、实习学分互认方案(该方案适用于2014级-2016级日语专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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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学院实训、实习 |
学分 |
国外实习 |
学分 |
日语专业 |
综合专业实训 |
1 |
1个月实习证明 |
1 |
创业实训 |
2 |
1个月实习证明 |
2 |
毕业实习 |
4 |
2个月实习证明 |
4 |
备注:实习证明范例详见附件。实习证明的实习时间不能重叠,需分开打证明。 |
表2:外国语分院日语专业留学、境外实习学生的实训、实习学分互认方案(该方案适用于2017级及以后日语专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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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学院实训、实习 |
学分 |
国外实习 |
学分 |
日语专业 |
专业综合实训 |
6 |
3个月实习证明 |
6 |
毕业实习 |
4 |
2个月实习证明 |
4 |
备注:实习证明范例详见附件。实习证明的实习时间不能重叠,需分开打证明。 |
除了实习实训学分外,交换留学学生可用交流项目课程所获学分充抵培养方案中相近课程的必修选修学分,互认学分总数不得超过其交流项目课程获得的学分总数。请有意向报名参与留学、境外实习项目的学生自行做好课程学习和学分修习规划,以免耽误学业。
外国语分院教学委员会
2017.10.10
附件
实习证明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外国语分院学生 *** ,班级:**日语*班,学号:********** ,于201*年**月**日到201*年**月**日在我公司(全称) 进行了为期 * 周的实习。
我公司是(简介)
该生在实习期间,其工作为(工作内容)
特此证明。
インターンシップ証明書
浙江財経大学東方学院外国語学院の学生 *** 、クラス:**日本語科*組、学籍番号:********** 、201*年**月**日から201**年*月**日まで当社(実習企業名)で *週間のインターンシップをした。
本社は(会社紹介)
である。
該学生はインターンシップ期間に(仕事内容)
を務めている。
以上を証明する。
实习单位名称・実習企業名:
实习单位地址・実習企業アドレス:
单位负责人・企業担当者:
实习单位盖章・実習企業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