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时间:(2013年12月30日~2014年1月10日) |
校区 |
考试时间 |
总监考 |
巡考 |
总监考 |
姓名 |
巡考1 |
姓名 |
巡考2 |
姓名 |
巡考3 |
姓名 |
巡考4 |
姓名 |
长安校区 |
12月30日(周一) |
院领导 |
黄董良 |
教务 |
刘中文 |
信息 |
成定平 |
法政 |
杨大春 |
督导组 |
郁 晓 |
12月31日(周二) |
院领导 |
沃 健 |
现教 |
金伟林 |
财税 |
张雪平 |
— |
— |
督导组 |
赵怡燕 |
1月2日(周四) |
院领导 |
冯 睿 |
会计 |
冯 晓 |
法政 |
毛 鸽 |
人文 |
陆 芸 |
督导组 |
洪耀忠 |
1月3日(周五) |
院领导 |
何淑贞 |
学工 |
王 景 |
外语 |
曹道根 |
— |
— |
督导组 |
吴欢超 |
1月6日(周一) |
院领导 |
伏晓红 |
金融 |
李 忠 |
工商 |
王跃梅 |
— |
— |
督导组 |
陈国顺 |
1月7日(周二) |
院领导 |
王金安 |
教务 |
林松洁 |
外语 |
许凌春 |
— |
— |
督导组 |
赵振春 |
1月8日(周三) |
院领导 |
王记清 |
金融 |
黄文平 |
会计 |
舒 敏 |
信息 |
姚建荣 |
督导组 |
董永茂 |
1月9日(周四) |
院领导 |
黄董良 |
体育 |
李 鸿 |
工商 |
林骁邦 |
— |
— |
督导组 |
盛超明 |
1月10日(周五) |
院领导 |
冯 睿 |
财税 |
张雪平 |
人文 |
陈明亮 |
— |
— |
— |
— |
考试时间:09:00-11:00; (上午一场)
12:00-14:00; 14:30-16:30 (下午两场)
注:1、请巡考在开考前15分钟到考务办公室(行政楼A105)领取考场安排表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
2、巡考人员若有变动,请提早一天告知考务办公室,联系电话:87571295,手机:18967378705 。
教务管理部
2013年12月25日
总监考职责
一、课程期末考核实行总监考负责制,总监考应对各试场的考试秩序负责。
二、解决巡考人员解决不了的问题。
三、对违反考场规则的事件进行及时核实、处理。
四、因特殊原因需延长考试时间,十五分钟以内的,由总监考决定,并报教务管理部(87871295);十五分钟以上的,由教务管理部决定,并在考场纪要中记录。
五、考试完毕后,认真审核巡考人员填写的记录表,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总监考情况记录表》,签名后交考务办公室(行政楼A105)。
巡 考 职 责
一、巡考时间在开考前10分钟至考试结束。
二、考试开始前着重巡视各考场的考前准备工作,包括监考人员是否及时到位、是否存在私自替换监考人员的现象、考场清场是否彻底、学生是否按规定就座等。对考试准备不规范的考场,应敦促监考人员及时更正。
三、开考至考试结束,深入考场进行巡回检查,重点巡视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包括监考人员是否站立监考,是否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玩手机、谈笑、聊天、睡觉、批阅试卷等),以及考场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监考报告。
四、考试结束后,按要求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签名后交考务办公室(行政楼A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