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青年教师队伍,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青年教师培养体系实施办法(试行)》(浙财大东〔2014〕67号)的相关要求,我院拟推出第一批学科交叉学习课程。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推出《管理学》、《金融学》、《财政学》、《知识产权法学》等4门课程,课程教师、上课时间、上课地点见下表。
二、40周岁以下、讲师及以下职称的专任教师均可根据自身学科交叉需要选择课程,一旦选择后需跟班学习,无故不得缺席。
三、下个学期将推出其他相关课程,因学科或时间等原因无法选择上述课程的青年教师,可选择后续推出的课程。
四、相关课程本学期均已开课,经各任课教师同意,选课的青年教师需自第5周开始插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