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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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各班:
根据《关于评选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十六届“励志之星”的通知》要求,在学生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励志之星”申请条件的要求,经学院评审小组研究审核,初审推荐两位同学作为第十六届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励志之星”候选人,现将初审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吴飘飘
钟永森
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7日-5月9日。 若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7j-502。
联系电话:0573-87571226(俞老师)
外国语学院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