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3-25
点击次数:
学生各班:
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德育记实量化考核办法》浙财大东〔2023〕107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审核,二级学院审核,现将外国语学院21、22、23级学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德育考核成绩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3月25日-2024年3月28日。公示期一律不接受任何材料修改。
如有疑问,请及时向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7J-504)反映,办公电话:0573-87571226,王同学(15857398329)
外国语学院 2024年3月25日